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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一、2011年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1年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就业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94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1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6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8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9万人,完成全年100万人目标的139%。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二季度末持平。二是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加强督查和宣传,改进管理手段,抓好税收优惠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特定政策补助等相关政策。通过搞好摸底调查、加强信息对接、强化用工指导、加强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校毕业生就业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继续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工作人员培训班,大力推行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四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活动,交流创业工作经验。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五是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精细化、长效化的服务机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推进实名制的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工作。完善覆盖全国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启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检测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抓好就业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新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验交流,推动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重点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监测系统。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继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推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三是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建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工作为抓手,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制订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四是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五是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发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针对性。全面实施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加快建设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均等化、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开展全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社会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保试点深入推进。截至9月底,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1.99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5465.32万人。加上地方自行试点,总参保人数达到2.35亿人,领取待遇人数6694.11万人。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及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平稳顺利。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二是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各地普遍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门诊统筹工作普遍开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参保职工工亡和伤残待遇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四是扩面征缴和支付工作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7497万人、46337万人、14053万人、17205万人、13472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790万人、3074万人、677万人、1044万人、1136万人。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6382.3亿元,同比增长26.9%;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2897.5亿元,同比增长21.2%。五是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前三季度增发社会保障卡5400万张,三季度末达到1.57亿张。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得到实现。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配套规章制定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年底前确保60%的地区实施到位。研究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落实。二是加强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基金安全。继续以非公单位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继续推进将国有、集体企业等“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完成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四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大力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年底完成增发9000万张社会保障卡任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举办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高级研修班,组织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赴欧培训。部署专业技术人才高研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工作。二是留学人员和回国专家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召开全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会议,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二五”规划》。配合组织实施第六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继续开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48个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首批25位专家代表担任留学人员的“创业导师”。继续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支持39项重点活动。三是博士后工作有序开展。印发《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博士后研究人员“香江学者计划”,确定第一批资助人选。完成河北、河南、福建、安徽、新疆等5个省区开展博士后分级管理的具体交接工作。开展中非博士后交流工作,筹备召开2011年博士后学术论坛。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全面启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和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修改完善《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11-2020年)》和《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专家东北行赴吉林开展服务活动。二是继续配合实施“千人计划”,做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平台相关工作,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工作。组织部署2012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2011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组织部署201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三是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完成对2009年评估不合格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启动在中科院、北京市开展博士后分级管理工作。
(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会同财政部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技师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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